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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招聘新一轮院级教学督导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6-09-09 11:06 浏览:

   为完善教学监控体系,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督和指导,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新一轮院级教学督导的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人数为3名,任期为3年,具体名额分配如下:英语系1名、日语系和德语系1名,大学外语教育教学研究中心1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

一、基本条件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学工作;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开拓进取和锐意改革的精神;

2.关心学校和学院发展,乐于奉献,尽职尽责;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顾全大局,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

4.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多年的教学实践及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近三年教师教学评价成绩为良好及以上。“教学名师”、各类教学竞赛获奖者优先;

5.熟悉学校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熟悉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规律和特点;

6.熟悉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有较高的教学研究水平,在本学科或本专业领域有较高影响;

7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完成各项教学督导工作。

、工作职责

1主要承担对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评估的职责;

2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参与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学生座谈会不少于1次,参与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和教学档案检查

3督导听课应做好听课记录,指出任课教师教学中存在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方式等方面的问题,并及时反馈改进意见和建议

4每学期末,每位督导应提交一份书面报告,总结本学期的听课工作情况、发现的主要教学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5做好其他相关的工作。

四、待遇

参照《苏州工学院外国语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执行。

五、报名方式

9月13日前,请符合条件,且有志于从事院级教学督导工作的教师将《苏州工学院外国语学院教学督导自荐表》(附件1)电子稿发送至邮箱:wgy@sz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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