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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院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6-10-20 15:41 浏览:

各系、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一流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聚焦产教融合、数智赋能、交叉复合三大方向,系统推进人工智能与专业教学深度融合,强化学科交叉协同育人,构建产教协同与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进一步推动课程内容更新和教学模式改革,培育一批可对接校级、省级课程建设项目的储备成果,学院决定启动2026年度院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外语+”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重点支持课程在数智化教学转型和产教融合实践两个方向上形成实质性突破。通过院级培育,力争产出若干门具有示范效应的院级优质课程,并择优推荐申报校级“数智融合型课程”和“产教融合型课程”。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1年,2026年立项项目原则上须于2027年9月前完成结题验收。

二、重点支持方向

(一)数智融合型课程。重点支持依托生成式人工智能、知识图谱、智能评测、虚拟仿真等技术重构教学流程的课程。鼓励在课程中嵌入AI辅助写作与批改、智能口笔语评测、个性化学习路径推荐、多语种语料库应用等模块,推动“教—学—练—评”全链路数智化升级。

(二)产教融合型课程。重点支持面向“外语+跨境电商”方向,引入行业真实项目、企业案例或校企联合授课的课程。鼓励课程团队吸纳行业导师参与教学设计,将企业实景任务转化为课程实训模块,强化学生在真实语言服务场景中的实践能力。

三、申报条件

1. 项目负责人须为外国语学院在职专任教师,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学术不端记录,能够切实承担课程建设与教学实施的主体责任。

2. 项目团队一般不少于3人(含负责人),鼓励跨学院、跨系部、跨专业组建团队。数智融合型课程鼓励吸纳具备教育技术背景或行业技术背景的成员,形成“外语+技术”的协作结构。

3. 申报课程须为外国语学院202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课程负责人须承担申报课程的授课任务。

4. 限项要求:作为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1项院级课程建设项目;已获校级及以上同类课程建设项目立项且未结题者,不得以相同课程重复申报。

四、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即日起至10月27日)。申报人填写《苏州工学院外国语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经专业负责人审阅签字后,将电子版发送至学院教务办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办。

(二)学院评审(10月28日)。学院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必要时安排课程负责人进行简要答辩(每人5—8分钟,重点陈述建设思路与预期成果)。评审结果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三)公示与立项(10月29日—10月31日)。拟立项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立项。

五、项目管理与资助

1. 院级课程建设项目每项资助建设经费0.2万元,立项后拨付50%,结题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50%。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建设经费管理规定,专款专用。

2. 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中期检查不通过者,暂停后续经费拨付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予以撤项。

3. 结题验收基本要求:(1)完成课程教学大纲的修(制)订,明确体现所申报建设方向的改革要素;(2)提交至少1份典型教学案例;(3)数智融合型课程须提供平台教学数据或AI工具应用记录,产教融合型课程须提供校企合作过程材料;(4)提交结题总结报告1份。

4. 院级立项项目建设成效突出的,学院在推荐校级课程建设项目、一流课程申报及教学类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

六、材料提交与联系方式

请各系,中心于10月27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Word格式,命名规则:“系、中心—课程名称—负责人姓名”)发送至337927433@qq.com,纸质版交至教务办。

联系人:毛老师 0512-52251328(学院办公室)

附件:

1. 苏州工学院外国语学院课程建设任务清单

2. 苏州工学院外国语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苏州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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